看了贝金赛尔的《真相之上》。
里面有一段听证会的片段,是关于这条法律的辩论,我很新奇。在我的印象中,法律就是制定好的,放在那里的。哦,他们竟然能辩论法律的公正,太神奇了。
记者为了保护自己的线人,宁可自己入狱,也不说出来线人的名字。顶着巨大的社会压力,家庭压力和周围的压力。这样的情况下,人很难不怀疑自己做的时期是不对的。
我们从小被要求付出一切。为d/ang和祖国付出一切,必要的时候包括生命。我们有很多的榜样,雷锋,黄继光,邱少云,董存瑞,刘胡兰。很多时候我们都能听到一句话:不惜一切代价。唉,为什么不惜一切代价?因为代价是别人的。我们只知道去做,却不知道做的对不对,值得不值得做。我们成了机器,没有了思考。当然也不会去想法律的公正与否。电影里面律师质疑法律的公正性。
前两天看了一篇文章,写的是西方国家,特别是美国,总统的出身多是文科,很多都是律师,包括现在的奥巴马。然而在非民主的国家里面,领导人多是工科。说原因是律师等职业是在致力于社会的公证性的工作。同时,又具备了演讲,条理,思维敏捷等特点。深以为然。
电影看的很压抑。说不上是谁错了。但都在努力,结果却是相对的。都以为自己是对的,实际呢?谁来主持公正?通常这样的情况下,上帝都不会出现。就想现在的小贩拿刀捅了城管。小贩为了生计努力,很辛苦,也没有干什么犯罪的时期,不偷不抢,起码在现在这样的社会道德是认可的。城管是在执法,都没有错。那么什么错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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